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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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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泗云村民委员会芦山村19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2)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529号,面积83.4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志光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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