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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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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605执恢1474号】及《执行裁定书》【(2023)粤0605执恢1474号之二】,注销原登记于许休明名下位于鹤山市鹤城镇鹤城大道400号之一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鹤国用(2012)第002045号、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19939号】、他项权证【证号:粤房地他项权证鹤山字第0100008133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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