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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均强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尧溪村民委员会隔水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0)第000306号,面积80平方米,东至:伟良,南至: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均强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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