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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祝万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福迳村民委员会高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0020091号,总字第25000号,面积59平方米,东至:圳,南至:祝太,西至:叶能,北至:德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祝万(已故)
申请人:冯敏杰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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