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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上南村民委员会玉棠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2)第000239号,面积72平方米,东至:海光,南至:路、水塘,西至:公房,北至:冯汝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国荣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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