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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均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古桥村民委员会红石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5050062号,面积39平方米,东至:巷,南至:全均屋,西至:益明屋,北至:大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全均(已故)
申请人:李仲明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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