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公 告(何广亮)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现有宗地440784001010JC01324,坐落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新村124号,宗地面积55.02平方米,房屋于1982年12月建成,属于何福根自建房,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证字第0142069号,该房屋自建成至今未有拆建,该宗地因历史原因一直沿用至今还未办理土地登记,四邻无争议。现何广亮申请继承,该宗地申请拟登记到何广亮名下,土地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房屋用途为住宅。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200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何广亮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