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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注销8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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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现有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已被政府征收(详见附表),现由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程序办理注销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如对该宗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属调查窗口,电话:0750-8200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该土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注:附表《(新)产业转移园需要做注销的集体所有权统计表20230718.xlsx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