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黄坚峯)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遗失声明

  黄坚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那白村民委员会龙庆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3090094号总字第21354号,面积57平方米,东至:子开,南至:社庚,西至:坚明,北至:容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坚峰(已故)

  与黄坚峯同属一人

  申请人:黄伟权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