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新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村民委员会老围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06100003号总字第59669号,面积104平方米,东至:散屋,南至:大路,西至:水田,北至:塘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锦新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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