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成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南村民委员会罗江新塘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605049号总字第122484号,面积100平方米,东至:路,南至:路,西至:田,北至:成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承良与叶成良同属一人(已故)
申请人:叶家朋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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