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公 告(李玉玲)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李玉玲已取得坐落于原鹤山市沙坪人民一巷23号503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鹤山食品进出品公司【证号:鹤府国用字(沙)第6141号总字第01641号】名下,现李玉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请鹤山食品进出品公司或其他持有土地证的人在本公告挂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土地使用证交回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200290),以便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提出,逾期我局将直接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并为李玉玲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