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家福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南洞村民委员会松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176.4平方米,东至:村路,南至:空地,西至:廖记住宅,北至:山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加福(与“廖家福”同属一人)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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