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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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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址山镇昆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昆华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号:鹤集有(2012)第044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址山镇昆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
代理人:何志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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