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树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杰洲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01010041号总字第02098号,面积41.75平方米,东至:伟权,南至;银娟,西至:柏全,北至:树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树安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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