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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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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伟强、钟伟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民委员会鹿子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302044号总字第57881号,面积254平方米,东至:次朗,南至:草屋,西至:乃好,北至:奕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伟强、钟伟如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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