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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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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章发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双龙村民委员会表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字第07010046号总字第101198号,面积51.2平方米,东至:南弟,南至:东生,西至:道任,北至:德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章发(已故)
申请人:苏锡容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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