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上升村民委员会中升二度桥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1001092号总字第11180号,面积55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公房,北至:江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振荣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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