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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意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西门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总字第98066号,面积168.9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鹤城路,西至:村路,北至:邓仕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意良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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