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784执959号之五十二】及《执行裁定书》【(2022)粤0784执959号之五十二】,注销原登记于刘振耀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裕民路175号504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鹤国用(市)字第950339号总字第05822号、粤房证字第3114530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