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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784执959号之五十二】及《执行裁定书》【(2022)粤0784执959号之五十二】,注销原登记于刘振耀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裕民路175号504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鹤国用(市)字第950339号总字第05822号、粤房证字第3114530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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