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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黄兆球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民委员会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306038号总字第17599号,面积41.9平方米,东至:锡长,南至:泽泉,西至:空地,北至:伟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兆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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