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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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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悦明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龙湾村民委员会龙蟠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址)第1302021号总字第82569号,面积154.3平方米,东至:镜池,南至:德家,西至:求信,北至:横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悦明(已故)
申请人:邓秀岳、邓胜海、邓啟光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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