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刘长维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民委员会龙护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3030077号总字第20353号,面积81.9平方米,东至:响云,南至:大路,西至:国成,北至:新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长伟(与“刘长维”同属一人)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