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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会延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民委员会松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15)第000553号,面积106.4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会延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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