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谢麦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云乡镇云新村民委员会角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158.1平方米,东至:谢麦,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周锦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麦
2023年4月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