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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积沛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民委员会莲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双)第0204137号,面积64.8平方米,东至:汝贤,南至:仁长,西至:子汉,北至:孔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积沛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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