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黄国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南靖村民委员会赤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10010142号,面积133.3平方米,东至:山,南至:正勤,西至:权庆,北至:满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国胜(已故)
申请人:黄梓镇
2023年3月7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