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汤伟财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城西村民委员会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6050034号总字第57033号,面积121.5平方米,东至:邱英华,南至:汤日光,西至:山地,北至:汤友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伟财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