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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新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泮坑村民委员会茶凹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7040001号总字第700525号,面积123.3平方米,东至:晒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天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日新(已故)
申请人:黄滔滔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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