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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萍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古桥村民委员会红石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5050283号,面积100平方米,东至:李兆东,南至:村口大路,西至:李良,北至:李兆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燕萍
代理人:李兆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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