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1执994号】及《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3591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黄彩辉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十里方圆观澜二街13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305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7)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956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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