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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务子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民委员会光星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双)第0103006-2号,面积36平方米,东至:自己,南至:鱼塘,西至:维光,北至:礼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务子(已故)
申请人:胡灶兰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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