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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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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年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石路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931号,面积40.3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建年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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