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李志坤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道富华邨14号303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25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坤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