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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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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703执10789号】及《执行裁定书》【(2022)粤0703执10789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王明龙、杨惠敏名下位于鹤山市共和镇颐景名苑12号3103房的买卖预告登记证明【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40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41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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