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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森全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杰洲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01010021号,登记面积26.8平方米,东至:建权,南至:啟流,西至:路,北至: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深泉(与“陆森全”同属一人)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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