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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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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荣明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民委员会高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址)第01040021号,登记面积135平方米,东至:圹地,南至:大屋,西至:天求,北至:荣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荣明(已故)
申请人:谢雪英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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