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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勤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黄宝坑村民委员会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02010047号,登记面积55.1平方米,东至:福祥,南至:福荣,西至:后山,北至:福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福勤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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