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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麦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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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国和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民委员会水楼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双)字第0105180号,登记面积41.3平方米,东至:啟甫,南至:焕新,西至:连爱,北至:庆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国和(已故)

申请人:麦剑江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