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李荣枝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大圹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7080059号总字第31469号,登记面积22.7平方米,东至:路,南至:志强,西至:路,北至:浩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荣智(与“李荣枝”同属一人)
代理人:李卫国
2022年8月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