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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4执1608号】及《执行裁定书》【(2021)粤0784执1608号之十八】,注销原登记于刘锦强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89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19000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60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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