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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海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新联村民委员会旗尾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0050064号总字第62506号,登记面积213.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旗其,西至:志明,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东海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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