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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洪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福迳村委会太平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0)第001901号,登记面积99平方米,东至:柏桥,南至:大路,西至:维可,北至:国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志洪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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