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703执10265号】及《执行裁定书》【(2021)粤0703执10265号】,注销原登记于黄宣斌名下位于鹤山市共和镇翠峰花园11号1904房的买卖预告登记证明【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602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603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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