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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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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碧桂园·公园1号柏丽湾一街9号1408房的《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
代理人:何坚波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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