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温卓雄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城村民委员会小江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502297号总字第120562号,登记面积57.5平方米,东至:巷路,南至:卓明,西至:卓光,北至:巷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卓雄
代理人:温建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