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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镇南村民委员会庆仁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6)第001332号,登记面积87.25平方米,东至:村道,南至:福权,西至:广林,北至:志华、锦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耀胜
代理人:刘广林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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