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创文工作总结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等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同创建

(一)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创文工作文件,作出安排部署。局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省文明城市创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创文重要性,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100%

(二)狠抓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自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做好各类创建宣传工作,造浓创建氛围。一是认真制定宣传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鹤山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创文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板报和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行宣传发动;二是窗口行业宣传。规范窗口部门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优化窗口部门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部门行业作风建设;三是开展网络宣传。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四是开展声讯宣传。充分运用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把单位固定办公电话彩铃定制为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使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

(三)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把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并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分析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年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省文明城市相关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一)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积极参加“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创文主题活动。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参与“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重点开展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等为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二)开展专题辅导,转变干部作风

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实事求是地查摆单位和个人党性党风党纪的突出问题,做到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相结合,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红包”之祸乐昌市“红包”礼金腐败案警示录》、《蜕变的人生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腐败蜕变纪实》等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示范电教片及反面典型警示片,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注重品行,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牢筑思想道德防线。

(三)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道德文化、传播道德理念,促进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全面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了三场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共设“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敬道德、送吉祥”等七个环节。此次“道德讲堂”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从“严”上要求自己,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中,为实现和谐鹤山,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四)强化党员干部公益服务行动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鹤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党员义工积极参加或开展的活动有:1.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暖心慢步”义卖活动;2.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员”活动,协助交警,创文明路上添风景3.协助南景湾社区举办走进社区鹤山市“创文惠民”活动;4.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5.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让退休老同志在敬老氛围中欢度了节日;6.局党组班子先后两次到扶贫挂点的雅瑶镇大岗村城镇低保户结对帮扶对象冯就长、冯坤明、易广才三户人家里走访慰问,送上合计3528元的慰问金及慰问品;7.参加由南山社区举办的庆六一亲子乐活动,寓教于乐,关爱儿童;8.踊跃参与党内互助金、一元爱心日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慈善公益捐助活动,全局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分别捐款43004790元和8800元;9.参加城区保洁活动,“清洁鹤山,爱我家园”;10.参加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11.参加第三届中国侨都(江门)健走马拉松大赛鹤山赛场活动等。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服务、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形式,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实际行动为优化城市环境,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狠抓落实,创建任务初见成效

(一)《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1.完成新环路跨涌段新建工程和东升路升级改造,完成中山路延伸段(新环路至沙坪河大堤)征地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升路(新业路-新环路)升级改造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中山路延伸段(新环路至沙坪河大堤)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新环路跨涌段新建工程因土地权属问题和该路段排污问题尚未解决,需暂缓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通过以奖代补、设立财政补贴资金等形式,推动城区新华、沙坪市场的升级改造。对新鹤市场、永安市场、新华市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区环境。(牵头单位:市科工商务局)

新鹤市场、永安市场、沙坪市场的升级改造均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并已升级改造完毕。

经过两个月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局参与了由市城管委牵头的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于91517日对新华市场进行整治,918对永安市场进行整治,923对新鹤市场进行整治。共对184间商铺进行整治强拆铁棚1502,破拆台阶293,遮阳棚159,商户自拆的8间,100。基本完成城区三大农贸市场的整治。

整治专项行动后,我局亦已完成城区四大市场周边停车位的规划,并于10月底前将相关图纸全部移交给市城管局进行施工建设。

3.抓好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备注中说明,由于市委市政府在2015年未有此项建设计划,因此该项目暂缓实施。

4.完善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局将继续加强规划报建中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要求,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新建住宅区的无障碍设施的规划服务和建设指导工作。

5.全面开展门面招牌及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严格审批新报建招牌广告,清理残旧、过期广告。对中山路、新业路两条主要街道两侧沿街店面招牌及户外广告进行统一整治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门面招牌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目前原则上已暂停审批。我局将积极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店面招牌及户外广告的整治改造工作。另外,鹤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正在编制《鹤山市沙坪城区户外大型立柱式广告牌规划》,将对沙坪城区内的户外大型立柱式广告牌设置进行统一规范。

6.集中整治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我局已于201518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开展鹤山市城区主要道路两旁乱搭乱建现象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报告》,申请专项资金约51万元,资金问题尚未落实。现因此项目与市城管委牵头开展的城区三大出入口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由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开展的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及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的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行动的目的一致,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城区三大出入口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于5月至6月中旬,集中力量对江沙公路(文明路文边村—雅瑶中学路段)、江肇公路(人民西路毛巾厂—龙口桥)、G325国道(人民南路华山泉—桃源铁路桥)等城区三大出入口的卫生环境、违章设置广告、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垃圾等问题进行清理拆除。

54起,我局工作人员每天坚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至618为止,城区三大出入口整治范围全长达19.6公里,期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920份,共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892处(其中业主自行清拆125处,执法部门强拆767处),面积达11676㎡。为进一步美化城区环境,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经各部门商议,决定延长整治路段,将人民东路、莺朗街、龙口墟、鹤山大道、桃源墟、桃源高速桥底至桃源政府、雅瑶中学至雅瑶政府一带纳入到此次整治范围,并将加强对已整治区域的重点巡查以防违章建筑“死灰复燃”。

2)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本资料第5页第三(一)2点已提及,此处不重复。)

3)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鹤府办﹝201539号),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全面清理我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不按规定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摆摊点等,切实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我局共派员10名分两组每天参与综合整治行动。从812928,共完成417宗违章的拆除工作,拆除面积达987.92平方米:其中,沙坪72174.89平方米、古劳3153.15平方米、雅瑶江沙公路62108.09平方米、桃源3880.3平方米、鹤城90226.49平方米、共和83233.5平方米、址山2973.5平方米、宅梧1031平方米、双合27平方米

4)城区创文迎检路线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治理沙坪城区创文迎检路线沿路违章乱象,改善市容市貌,按照《鹤山市城区创文迎检路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12日起,市城管委牵头对鹤山大道、文华路、人民东路、中山路、新业路开展为期20日的综合整治,我局积极参与并牵头任务较重的拆迁分队对人民东路(文华路至云溪转盘段)、文华路、中山路、新业路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构筑物、违章设置广告、乱倾倒垃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进行全面拆除工作,其余两组亦派员参加。截至1130,共完成590宗违章的拆除工作,其中新业路116宗、新华路85宗、中山六路152宗、东升路50宗、鹤山大道120宗、文华路26宗、人民东路至雁前路41宗。

5)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市城管委做好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专项整治行动。

(二)根据《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3年版)》内容,在《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中的其他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1. 体育设施问题,要求“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根据2014年数据统计,我市沙坪街道办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12个(>5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2.15平方米(>1.08平方米)。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现正报建北湖公园•体育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积极推动其改造升级,改造完毕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体育场地面积。

2.公交站点布局问题,要求“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公交站场建设的任务是落实新天地、中东西、北湖广场首末站的站场用地规划选址,落实鹤山公园公交首末站、十里方圆首末站的规划建设。

截至11月底,我局已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鹤山公园、雁山西门、十里方圆等3个公交首末站的规划选址,初步拟定镇南工业城、新天地、中东西、北湖广场、沙坪中学等5个首末站以及火车站、谷埠(西江)新城、城轨站等3个枢纽站的公交站场规划用地,下一步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有关站场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做好成果总结,推进创建工作

为认真做好我局创文工作,巩固创文成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自我局开展创文工作以来,我局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至少报送一期创文简报和定期报送创文动态,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我局创文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开展的特色工作(活动)、取得的成效等。截至20151210,我局共报送创文简报24篇,创文动态12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