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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项目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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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深化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成果并转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我局现就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出售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住宅项目(包含住宅、车位、商铺);202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建设用地、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出售(在用)的公共(用)设施、中小学校园校舍、养老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军用土地房屋等项目。

  二、征集方式

  1.现场提交: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六楼

  2.电话提交:0750-8202202

  3.邮箱提交:请填写《鹤山市不动产“登记难”项目情况调查表》(见下方附件)发送到邮箱gdhsbdcdj@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线索应当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存在问题、反映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参考附件),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反映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二)收到问题项目线索后,我局将开展核实,属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范围的,将纳入专项整治工作范围跟进处理。

  (三)请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对于与事实不符的线索,将不予纳入。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点击下载:鹤山市不动产“登记难”项目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