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粤办发〔2024〕62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4〕57号)、《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有关成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调整方案

  二、整治区域

  本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整治区域涉及鹤山市古劳镇、雅瑶镇、龙口镇、桃源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共8个镇,91个村社(林场),总面积为84997.0203公顷。

  三、调整类型

  本方案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农用地整治面积、建设用地整理面积、生态保护修复面积不降低。不涉及重大调整情形,符合《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一般调整要求。

  四、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请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以下地址:

  (一)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二)电子邮箱:hsszrzyj@jiangmen.gov.cn

  (三)联系电话:0750-8886465

  附件1: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公示稿

  附件2: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子项目分布图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